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求对〈湖南沅水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进行审查的请示》(中电投五凌计划〔2015〕175号)收悉。我局于2015年7月8日组织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根据评审会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提出了修订后的《湖南沅水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以下简称《调查细则》)。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调查细则》。现将有关意见明确如下:
一、《调查细则》基本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移民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可作为开展湖南沅水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的依据。
二、请你公司尽快提请怀化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申请下达“禁止在湖南沅水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以下简称“禁建通告”)。
三、请你公司在省人民政府下达“禁建通告”后,会同沅陵县人民政府组织设计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沅水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等后续工作。
附件:湖南沅水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评审意见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5年8月6日
附件
湖南沅水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征地
实物指标调查细则评审意见
2015年7月8日,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在长沙主持召开《湖南沅水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以下简称《调查细则》)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沅陵县人民政府及县移民局、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专家。
会议听取了中南院关于《调查细则》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中南院根据评审会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评审,基本同意修改后的《调查细则》。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关于总则
基本同意实物指标调查依据、原则、目的。
二、实物调查范围
基本同意以经审定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编制的施工总布置规划分析提出的工程永久占地、临时用地范围。
三、关于社会经济调查
基本同意社会经济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四、关于实物指标调查
1.基本同意农村调查中人口、房屋、专业项目调查内容、标准和方法。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对五强溪水电站已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当地村民的地面附着物开展调查的内容、方法。
2.基本同意房屋装修、附属建筑物、零星树木等项目调查分类按怀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基本同意土地调查分类标准和调查方法。
五、关于调查成果认定
基本同意实物指标公示、复核、确认和争议问题处理程序、方法。
六、关于调查精度
基本同意调查精度要求和质量控制方法。
七、关于调查组织
基本同意实物指标调查的组织形式、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